合法KUSO有訣竅 從谷阿莫學網紅的必修課
最後更新
網路紅人谷阿莫因《X分鐘看完電影》系列短片挨告,緊急錄製影片反擊是「合理使用」,引起正反兩派討論,但法界普遍不看好谷阿莫的主張。台灣智財權威羅明通律師分析谷阿莫不符「合理使用」的5大理由,進而解釋網路流行的「戲謔仿作」,得依據哪些原則才不會觸法?
科技發達造就「網紅經濟」,法律也與時俱進,如何「合理使用」才合法?成了網紅的必修學分。

31歲的谷阿莫,兩年多前從網路竄紅後,已是「知識糖果數位社群媒體公司」執行長。他擅長擷取網路上合法或盜版的影視作品,經重新剪輯、配以低俗或戲謔的說明後再上傳網路,讓觀眾能在短短數分鐘內,迅速「濃縮理解」長達數小時的電影或戲劇內容,因而大受歡迎。

不到3年,谷阿莫在YouTube的主頻道已累積超過三億次點閱數,外界估計他旗下公司年收益已高達2,500萬元,不僅擠入「中國網路紅人榜」,更拿到中國A輪融資人民幣3,000萬元 (約新台幣1.3億元),堪稱台灣新世代網紅代表。
對某些觀眾而言,谷阿莫的短片能讓他們免費看完影片精華,或成為選片指南。但相對於耗費大量時間、金錢、創意製作的電影人來說,作品被切得片段凌亂、批得一文不值,無疑造成損害。
雖然這種損害不一定能量化,但訴諸法律後能否得到賠償?還得端看雙方在法庭的攻防及法官的自由心證,但「KKTV」「又水整合行銷」等片商仍堅持告谷阿莫侵犯著作權。遭檢警搜查的谷阿莫,以短片反擊,堅稱是「二次創作」,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的評論、研究、解說、教學或新聞報導等原則。

不過,法律界人士普遍不看好谷阿莫在影片所稱的「合理使用」理由。為何不符?網紅未來又該如何合法「二次創作」?本刊專訪台灣智財權權威、台英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長羅明通,針對谷阿莫的案例詳細說明。
鏡週刊(以下簡稱鏡)、 羅明通(以下簡稱羅)
- 鏡:谷阿莫為何不是「合理使用」?

- 鏡:如果要維持谷阿莫的風格,又要合理使用,該怎麼做?
- 鏡:谷阿莫表示,YouTube評斷他的短片符合網路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因此沒有刪除他的影片,合法嗎?

- 鏡:谷阿莫在影片強調「一個好的法律不該是保護了你的創作而抹殺了別人的創作」,台灣的著作權法是否抹煞「二次創作」?
- 鏡:那網紅如何合法「二次創作」?
- 鏡:出道六年的網紅「這群人TGOP」,以中文演唱KUSO大家耳熟能詳的西洋經典歌曲「超瞎翻唱 Super Lousy Cover Songs」影片出名,創下千萬點閱數,至今卻沒有挨告,是因為有什麼訣竅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