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一家六口 難教化判死賠2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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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景華縱火前變裝來掩人耳目。(警消提供)
湯景華縱火前變裝來掩人耳目。(警消提供)
文|謝幸恩主播|智偉

今年11月連續發生2起縱火案,造成中和9死2傷、土城1死5傷的傷亡。去年3月23日,51歲男子湯景華不滿官司敗訴,竟然放火燒死三重翁家六口,今年3月湯男被合議庭直指「手段令人髮指」,判處他死刑,翁家人也向湯提出民事求償,新北地院今(1)日判決湯男賠償翁家2千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2014年,湯景華與友人帶著雨傘進到三重某間餐廳用餐,因為被翁家兒子翁祥智與該餐廳店長制止,湯男憤而向二人提告傷害,官司纏訟2年後判決翁男等人無罪,湯男竟然在去年3月23日放火燒死翁家六口,僅翁祥智逃過一劫。

湯景華縱火造成翁家六口葬生火海。(警消提供)
湯景華縱火造成翁家六口葬生火海。(警消提供)

警方循線逮捕湯男,發現湯男三進三出起火現場,甚至改變監視器方向,還變裝來掩人耳目,但最後因為測謊未過,仍栽在警方手上。

今年3月,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湯男犯後毫無悔意,因為一個極小的爭執來縱火報復,顯見其行凶手段令人髮指,審理時也多次推諉卸責,難有教化可能,也未與被害人家屬商談和解賠償,依殺人罪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民事部分,翁家唯一倖存者翁祥智與高齡達8旬的翁家二老向湯景華求償2千萬餘元,對此,法官認為翁家二老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痛,翁祥智則背上頓失雙親的困境,認定翁家等人的求償金額無不當,判湯須如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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