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妨害名譽 馬偕董事長、總院長不起訴

最後更新
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左)、總院長長施壽全(右)遭控妨害名譽案,日前獲不起訴處分。
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左)、總院長長施壽全(右)遭控妨害名譽案,日前獲不起訴處分。
文|丁國鈞攝影|攝影組主播|智偉

馬偕醫院董事長之爭,引發多起官司。馬偕醫院去年12月在其官網張貼了1篇標題為「馬偕提告散布謠言及不法洩密者,以正視聽」的文稿,內容指「最近有某特定人士,透過…抹黑馬偕,甚至濫用司法資源…」

結果,1名男子以此文稿妨害他的名譽為由,對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總院長施壽全、新竹院區院長蘇聰賢、董事郭張麗鳳等4人提告。

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劉伯恩等4人根本不認識該男子,馬偕醫院的文稿不是針對該男,且該男的名字在網路上搜尋,也不會出現任何跟馬偕醫院相關的新聞資訊。

檢察官因此認為,該男子的名譽不可能因馬偕醫院的文稿受到任何貶損,因此最後針對劉伯恩等4人,做出不起訴處分。

延伸閱讀
鏡週刊掌握趨勢,領先一步: 從國際大事到生活小確幸,我們確保您不錯過任何一個重要瞬間,誠摯邀請您立即加入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