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媽的孤兒】孕婦產後血崩昏迷 伴侶無助跪求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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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執行祕書黎璿萍指出,全台有超過300對同志家庭生養小孩,卻都遇到相同的人權問題。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執行祕書黎璿萍指出,全台有超過300對同志家庭生養小孩,卻都遇到相同的人權問題。
文|李育材攝影|陳毅偉主播|智偉

2015年起,6都陸續得以辦理「同志伴侶註記」後,內政部統計至去年11月,全台共有近4,000對同志伴侶登記,其中更有300多個同志家庭生養子女,但註記與合法的婚姻登記不同,同性家庭的伴侶也非法律上的配偶,因而衍生許多問題。本刊接獲同志家庭陳情,指法律未保障孩子擁有同志雙親,導致有人因人工受孕生產發生休克,伴侶卻無法簽署緊急醫療同意書,甚至孩子出生後遇到氣胸等狀況,父母不是監護人也無法做任何處置,讓他們遭遇極大困境。

Mary和Joyce這對同性伴侶有意生養小孩,Mary也因此懷了一對雙胞胎,但在懷孕初期,先是因血崩流掉了一個胎兒,整個孕期也相當不穩定,而且在生產時努力2天仍無法順產,必須剖腹,產後孩子因氣管塌陷無法自主呼吸,送往新生兒加護病房急救。

此時法律上能夠探視小孩的家屬Mary,因子宮出血過多,在手術檯上陷入昏迷,但全程在場陪產的伴侶Joyce卻因不是監護人,無法進入加護病房探視小孩。在緊要關頭,個性剛強的Joyce甚至跪在地上,痛哭請求醫生通融幫忙。

這對同志伴侶表示,台灣法律認定生下孩子的人為生母,因此這對伴侶只有Mary是孩子的母親,她的伴侶與孩子在法律上卻形同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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