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狼志工2】女童向爸爸討2萬元 竟是要跟教練開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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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自行車社團輔導員的蕭男,與年僅13歲的小敏到賓館開房間,房資還由女生支付。
擔任自行車社團輔導員的蕭男,與年僅13歲的小敏到賓館開房間,房資還由女生支付。
文|柳名耕攝影|楊子磊影音|影音組主播|智偉協力|繪圖|欒昀茜 王聖光

北市1所國中與兒少關懷協會合作舉辦自行車活動,不料由協會找來的輔導志工竟與年僅13歲的國中女學生小敏交往,最後還發生性行為,在交往期間小敏多次向爸爸要錢,最後1次甚至要拿2萬元,爸爸追問下才知道這些錢竟是要跟教練開房間的費用。

今年1月底,小敏告訴爸爸,要參加學校舉辦的8天7夜自行車活動,費用2萬元,爸爸覺得奇怪,問小敏為何要這麼多錢?小敏擔心跟輔導員交往的事被發現,向爸爸謊稱「學校說可以分期付款」。聽到小敏改變說詞,爸爸更認定小敏說謊,於是要小敏交出導師的電話,說要直接詢問導師。

小敏向爸爸坦承與蕭男開了2次房間。(當事人服裝已經變色處理 ,讀者提供)
小敏向爸爸坦承與蕭男開了2次房間。(當事人服裝已經變色處理 ,讀者提供)

後來在爸爸循循善誘下,小敏才哭著承認是因為跟自行車活動的蕭姓輔導員交往,才會需要這麼多錢。當下爸爸還無法理解,為什麼交往需要這麼多錢?追問後才知道,小敏是要支付賓館的住宿費。

小敏爸爸受訪時一提到蕭男,還是相當氣憤。
小敏爸爸受訪時一提到蕭男,還是相當氣憤。

聽到這些話,爸爸極度壓抑的情緒,直逼臨界點,因為小敏之前已經向他拿了6000元,這些錢都拿去付開房間的費用,原因是蕭男沒有帶夠錢。

在盛怒一下,小敏的爸爸打給蕭男,他承認曾與小敏開過2次房間,一次是小敏跟媽媽吵架離家,但她身上只帶了一支手機,所以打電話向蕭男求助,當天蕭男便帶著小敏到台北市士林區某賓館過夜。另一次,則是蕭男騎機車載小敏到宜蘭礁溪的溫泉旅館開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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