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女打工遭灌酒「指侵」 燒烤店老闆辯:沒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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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少女打工遭灌酒,燒烤店老闆趁機性侵。(示意圖,Pixabay)
高雄少女打工遭灌酒,燒烤店老闆趁機性侵。(示意圖,Pixabay)
文|黃雅琪(Sasa)

打工遇到惡老闆!高雄一名16歲少女小愛(化名),2017年時到一間燒烤店打工,工作第一天和男客人喝酒後醉倒,遭到劉姓老闆「指侵」,隔天醒來後察覺有異,報警提告劉男。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處劉男3年8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劉男過去曾有妨害性自主前科,自2017年11月25日雇用小愛在自營的燒烤店擔任服務生;小愛第一天來打工時,和男客人喝酒,最後因為不勝酒力醉倒,劉男把小愛移動到房間休息,卻趁著小愛不省人事時,用手指性侵她,小愛醒來後趕緊通報警方。

受害少女小愛指控,案發當天喝醉後在3樓房間內休息,不料,劉男會趁機用手指性侵她,包括用手指侵犯私密處及肛門,甚至用生殖器性侵。劉男辯稱,當天自己扶小花上樓休息後,清理現場嘔吐物,之後就沒有沒有印象,隔天醒來後人在2樓睡覺,他否認自己有性侵小花。

法官認為,小花下體雖然採集到劉男DNA,但裡面沒有精子,無法佐證劉男用生殖器性侵。考量小愛身心受創,且劉男否認犯行,雙方雖然以50萬元和解,但是劉男至今僅支付7萬多元,故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處劉男3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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