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超前部署打疫苗 檢察官嗆檢察長不適任還要告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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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南地檢施打疫苗,檢察官論壇今天突然出現一篇標題為「台南地檢署檢察長葉淑文涉嫌貪污罪(草擬告發狀)」文章,指控檢長貪汙。
針對台南地檢施打疫苗,檢察官論壇今天突然出現一篇標題為「台南地檢署檢察長葉淑文涉嫌貪污罪(草擬告發狀)」文章,指控檢長貪汙。
文|林俊宏攝影|翁睿坤

台南地檢署在本月13日超前佈署先施打疫苗,由於當時檢察官仍被排除在優先施打名單,引起司法圈議論,就連法官也眼紅,就在風波未平之際,檢察官論壇今(21日)突然出現一篇由「洪佳業」具名,並以「台南地檢署檢察長葉淑文涉嫌貪污罪(草擬告發狀)」為題的文章,不但痛批台南檢察長涉及貪汙,更要求法務部將她拔官懲處,再度震撼法界。

「洪佳業」認為,不論刑責是否成立,亦請法務部長、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檢察長,應對葉淑文並必要之監督處分:

  • (一)葉淑文涉嫌貪污,不應該再擔任臺南地檢署檢察長,否則必然會以分案權、指分權、結案時之職務移轉權等權力,阻止承辦檢察官追訴葉淑文自己涉嫌犯罪之偵查,偵查難期公平。
  • (二)於110年6月9日新聞爆出臺北市好心肝診所前一夜疑幫權貴特權施打疫苗、臺灣高等檢察署於同日亦向媒體宣示已指示台北地檢署偵辦好心肝診所相關人員刑責後,民怨已沸騰。葉淑文仍做出顯然不正確之判斷,讓台南地檢署同仁於110年6月13日超前施打疫苗,使全體檢察官丟臉、全體檢察署失去道德至高點及偵辦正當性,致各地檢署檢察官後續偵辦相關案件時自失立場。
  • (三)即使認定「(二)」並無違法或不當,然葉淑文在利用台南地檢署名義陳報疫苗接種名冊及實際進行施打時,為了私利,把自己名字夾帶進該署陳報施打名冊內,以「爭取同仁權益」之名義,同時為自己「楷油」,利用擔任首長之職務機會追求個人不當私利,葉淑文以私害公,顯不再適任檢察長或主管職務。

 

「洪佳業」提到,台南地檢署既然一直不願回覆該署檢察長是否已施打疫苗的問題,他依自己私下詢問、查證結果,認為檢察長葉淑文確實已特權接種疫苗了。如為真(倘若真的沒有,請南檢澄清,他馬上道歉),他認為葉淑文已涉嫌貪污罪,因而草擬告發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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