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伯車禍被問病史臉色突變 一查竟是確診趴趴走最少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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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阿伯騎腳踏車遭後方機車追撞,警消到場後發現對方神色有異;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ixabay /攝影師:fsHH)
一名阿伯騎腳踏車遭後方機車追撞,警消到場後發現對方神色有異;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ixabay /攝影師:fsHH)
文|黃雅琪

台南一名72歲林姓男子5月31日發生車禍,警方到場後詢問其病史,卻發現他吱唔其詞,察覺有蹊蹺後以處理確診患者流程送醫,並告知醫護可能是確診者。結果林男被發現28日就已快篩陽確診,卻在居家隔離期間自行外出,已被通報衛生局,屆時恐面臨20萬元以上罰金。

台南市消防局5月31日下午4時許獲報,歸仁區中正北路於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腳踏車老伯遭後方機車追撞,倒地受到輕傷。由於正值COVID-19疫情期間,警消慎重換上防護衣到場救護,並仔細詢傷者病史,只見對方面有難色,兩度詢問都不敢吐實。

警消見狀決定以處理確診者的流程將林男送醫,並告知醫護「可能是確診者」,一查竟發現林男於28日快篩陽性確診,卻在在宅照護第4天騎腳踏車趴趴走,因此趕緊通報台南衛生局及歸仁警分局。

警方表示,對於林男擅離居隔地點外出,歸仁分局將檢附相關資料,函請衛生局裁罰,而處理這起車禍的員警在接觸過程全程佩戴口罩,事後也立即做全身消毒,因非密切接觸者,無須匡列為居隔對象。

歸仁警方呼籲,確診者在居隔期間勿擅自外出,否則會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懲處;台南市衛生局指出,若屬實可依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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