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非狒狒街頭流竄枉死 六福村未通報!農業處開罰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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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村在狒狒脫逃時未第一時間通報,新竹縣府農業處將開罰5萬元罰緩。(新竹縣府提供)
六福村在狒狒脫逃時未第一時間通報,新竹縣府農業處將開罰5萬元罰緩。(新竹縣府提供)
文|羅心妤

先前一隻東非狒狒在桃園街頭流竄,而牠在圍捕過程中遭到誤殺,事件引發關注,原先六福村否認狒狒是自家逃出的,沒幾日後又改口承認,證實是從園區脫逃。對此,新竹縣府農業處認定六福村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7條,依51條規定處最高5萬元罰緩。

農業處表示,六福村已違反野生度物保育法第37條,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於飼養繁殖中應妥為管理,不得逸失。如有逸失時,所有人或占有人應自行或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協助圍捕。並依照同法第51條,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最後裁處最高5萬元罰鍰。

農業處指出,六福村雖有派員協助圍捕,但在狒狒逃脫時,並沒有第一時間通報。

經過此次東非狒狒逃脫事件後,新竹縣政府和林務局要求六福村在1個月內,將防逃設施加高並增加數量,緩衝區的樹木應全面清理,另外,要在6個月內全面完成狒狒晶片植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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