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反彈!通報時效僅24小時作業不及 疾管署:放寬至7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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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近日升高,過去兩週中重症患者個案每日至少超過200例。(資料照)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近日升高,過去兩週中重症患者個案每日至少超過200例。(資料照)
文|吳妍攝影|攝影組

儘管防疫政策已鬆綁,但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近日升高,過去兩週中重症患者個案每日至少超過200例,通報時間過短,造成醫師作業負擔。疾管署今(31)日表示,通報時效將由24小時放寬為72小時,即日生效。

新冠肺炎先前防疫降階,由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改為第四類,疫情指揮中心也解編,不過確診規範通報時效仍維持24小時。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上升,有醫師反映通報時效過短造成作業負擔,因此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醫師發現符合臨床條件及檢驗條件之病患,於72小時內通報即可,經通報後,病患經醫師評估有隔離治療必要時,得以住院隔離治療。

除了調整通報時效外,疾管署也正研擬併發症確診個案於通報後需隔離治療之評估條件,預計於6月上旬經專家會議討論確認後實施,另亦將簡化隔離治療通知書開立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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