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疼孩子遭霸凌 男陳情失控暴走被罰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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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一名男子赴基隆市政府陳情,因情緒失控在市府咆哮法院判罰2千元。(本刊資料照)
基隆市一名男子赴基隆市政府陳情,因情緒失控在市府咆哮法院判罰2千元。(本刊資料照)
文|張馥暄攝影|攝影組

基隆市一名男子不滿小孩在校遭霸凌,赴基隆市政府祕書長室陳情,一度情緒失控,在市長室外開罵,經警員勸阻不聽遭法辦,基隆地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判罰2千元。

據了解,男子因認為孩子在學校遭到霸凌,上月至基隆市政府祕書長室陳情,但因不滿意答覆,一怒之下衝至市長室外的走道咆哮,員警上前制止,但男子仍暴走失控,法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2千元。

法官審酌,案發時該男子在市長室前、走道等公眾出入場所喧嘩,已滋擾該公眾得出入場所的安寧秩序,超出社會大眾可容許的合理範圍,嚴重侵擾安寧秩序,認為男子應理性處理事宜,勿因情緒衝動影響他人。

基隆市政府綜發處指出,市長謝國樑重視基層民意,開放每週二下午5時到6時30分「市長與民有約」時間,讓民眾陳述冤屈或需求,可攜個人身分證並備妥陳情書狀,到市府服務中心登記,將安排業務權責單位主管陪同說明及了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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