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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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鏡週刊

《鏡週刊》對黃國昌先生聲明。

黃國昌先生今天(10日)在答覆記者提問時以「莫名其妙的週刊」、「垃圾週刊」稱呼本刊,公然謾罵已逾越合理評論範圍,請黃國昌先生於12月11日前向本刊致歉。如未獲黃國昌先生之回應,本刊為維護聲譽及權益,將對前述妨害名譽行為提出法律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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