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九洲博奕案 前記者史鎮康反控檢察官張時嘉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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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團博奕案,涉案的前TVBS記者史鎮康今(10日)中午挺身逆襲,控訴偵辦此案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張時嘉,違反刑法第125條第3款「濫刑追訴罪」;史鎮康透露,檢察官非法扣留他的手機,且憑著該手機違法取得的證據,聲請將他羈押;另史鎮康控訴張時嘉,明知另一遊戲公司未線上,卻將公司負責人游男起訴,史已經於本月5日向台中地檢署提告張時嘉。
史鎮康指出,台中地檢署張時嘉檢察官因偵辦林明佐涉嫌瀆職一案,被律師揭發非法拘提、隱匿對被告陳政谷有利的證據資料,故入人罪,此外,史鎮康控張時嘉,明知葳群公司為合法公司,其開發的遊戲尚未上線,卻執意起訴公司負責人游成榜賭博罪,其行為涉刑法第125條第3款「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之濫刑追訴罪。
此外,史鎮康另一起已經判緩刑的案子,法官諭令發回史鎮康的手機,卻遭張時嘉非法扣押,並憑藉違法取得的證據,聲請監聽票,在陳政谷一案中,聲請羈押史鎮康;更另史鎮康憤怒的是,張時嘉利用非法取得的證據,無辜株連他擔任公職的親戚、朋友,因此史於12月6日向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對張時嘉檢察官提出濫權追訴等罪之刑事告訴。
史鎮康強調,他離開新聞界後,十多年來投身營造開發行業,「成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他自己出錢投資、設立的公司,與陳政谷無關,更未協助博奕網站洗錢,至於檢察官監聽,聲稱他稱呼陳政谷「老闆」,史鎮康說,那只是社會上一種禮貌性稱呼,兩人只是好友,無上下職務隸屬、沒有生意往來,檢察官為了強加陳政谷入罪,故意羅織他是博奕集團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