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維持柯文哲交保 民眾黨批:印證北檢主張「明顯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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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今(15日)重開羈押庭,經過約7小時的評議,裁定柯維持7,000萬交保。(鏡報李智為攝)
台北地院今(15日)重開羈押庭,經過約7小時的評議,裁定柯維持7,000萬交保。(鏡報李智為攝)
文|羅心妤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日前以7,000萬元交保,北檢抗告成功,台北地院今(15日)重開羈押庭,經過約7小時的評議,裁定柯文哲維持7,000萬交保。對此,民眾黨也發出2點聲明,表示合議庭的裁定,印證北檢主張明顯不當。

民眾黨聲明指出,就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裁定:「證據清單所列證人數量甚多,一概予以限制接觸,恐怕過度限制被告一般行為自由,有限制過當之疑慮。」,並明定不得接觸之證人範圍限於「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

台灣民眾黨認為,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本就不該限制柯文哲受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及通訊自由,合議庭之裁定,印證先前台北地方檢察署主張所有2、300位在證據清單上之證人,即使無須再出庭,亦應禁止接觸,明顯不當。

民眾黨也強調,柯文哲歷經近1年不見天日的羈押禁見,身心靈飽受煎熬,「本黨會持續陪伴柯主席與其家人,共同捍衛清白。」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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