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體小舖創辦人打玻尿酸昏迷70天身亡 醫師、護理師二審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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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4年前打玻尿酸陷入昏迷,於70天後離世。(翻攝自臉書「The Body Shop」)
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4年前打玻尿酸陷入昏迷,於70天後離世。(翻攝自臉書「The Body Shop」)
文|蘇育宣

「美體小舖 THE BODY SHOP」台灣區創辦人、有「美容界教母」之稱的黃慧娟,4年前到台北市中山區「法漾診所」施打玻尿酸等醫美療程,竟突然休克昏迷,送醫急救70天後仍宣告不治。事後查出診所負責人傅仰曄與護理師林庭玉竟無醫師執照,卻進行侵入性醫療行為,事後還偽造就診紀錄。高等法院近日二審改判傅男2年6月徒刑、林女1年6月徒刑,並沒收傅男不法所得493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無照施打釀命案

檢方調查指出,2021年7月23日黃慧娟到「法漾診所」接受玻尿酸與舒眠麻醉等療程時,突然失去意識,送往馬偕醫院搶救前心肺功能即停止,出現缺氧性腦病變與呼吸衰竭。經搶救恢復心跳後仍陷昏迷,直到9月30日離世。檢方發現傅、林兩人自2020年至2021年間,多次為客人施打玻尿酸、埋線等需具醫師資格才能執行的療程,事後卻在病歷上造假,謊稱僅為「臉部保養」「保濕護理」。

美容界教母悲劇收場

黃慧娟1988年將英國品牌「THE BODY SHOP」引進台灣,打造出天然保養風潮,巔峰時期全台開出逾80家分店,許多櫃姐與美容師皆受她親自培訓。一生推動美麗事業,卻因信任密醫喪命,消息震撼業界。

民事部分,法院痛斥兩人「罔顧病患安全、以牟利為先」,黃慧娟的獨子曾峙屏控告求償500萬元,一審判傅男與林女應連帶賠償371萬餘元,二審則改判應賠36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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