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大罷免亮票!趙少康認罪 一審判決結果出爐

最後更新
趙少康亮票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鏡報林煒凱)
趙少康亮票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鏡報林煒凱)
文|李昶毅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去年726大罷免時亮票,開庭時他認了一時過失亮票,請求法院從輕量,今(20日)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判他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需支付公庫5萬元,全案可上訴。

去年7月大罷免投票時,趙少康直接向鏡頭「亮票」,事後他趕緊發聲明強調「一時失誤,做了錯誤示範」,同年11月他遭檢方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去年12月底首次開庭時,趙少康認了有亮票,但並無故意亮票之惡意,只是想說給媒體拍一下,沒想到被媒體長鏡頭拍到,希望法院從輕量刑。

今日台北地院一審判決結果出爐,趙少康獲判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需支付公庫5萬元,全案可上訴。

延伸閱讀
鏡週刊掌握趨勢,領先一步: 從國際大事到生活小確幸,我們確保您不錯過任何一個重要瞬間,誠摯邀請您立即加入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