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管署長顏旭明公務背信罪涉案重大 環境部:即起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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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管署長顏旭明公務背信罪涉案重大遭拔官。(本刊資料照)
環管署長顏旭明公務背信罪涉案重大遭拔官。(本刊資料照)
文|游明哲攝影|攝影組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長顏旭明疑似涉公務背信等案,檢調於昨(13)日指揮調查局等單位進行搜索,還約談顏旭明及證人14人到案說明,今日凌晨認顏涉犯公務背信等罪嫌重大,不過無羈押之必要,諭知30萬元具保及限制出境、出海。環境部則說,「自即日起,將該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針對顏旭明一事,環境部今天說,已明確要求環管署相關同仁,務必完整提供司法機關所需的各項事證及說明,協助調查單位儘速釐清事實真相,以維護公務體系的廉潔與聲譽。

環境部表示,為維持司法調查之公正性,並讓當事人專心面對訴訟程序,環境部已依職權完成人事調整,「自即日起,將該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考量環管署業務繁重,且正值汛期防災關鍵時刻,為確保環境管理品質與行政運作穩定,署長職務暫由環境部常務次長沈志修代理,俾利各項環保業務無縫銜接」。

環境部重申,重申清廉為公務員基本操守,「清廉」是公務員最基本的職業倫理,也是政府施政的根基。本案將視司法調查結果依法處理,絕不寬貸。環境部強調,未來將持續強化內部廉政督導機制,要求全體同仁以最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不負社會大眾對環境部專業、廉潔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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