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姊妹如何凌虐剴剴?
判決指出,劉彩萱自2023年9月起受託照顧剴剴,未善盡保母職責,多次以綑綁、毆打及限制行動等方式虐待男童。她曾以繩索、布條固定剴剴四肢與頭部,甚至用口罩遮眼、膠帶綁附椅腳,還曾將其塞入水桶內,長時間限制行動自由。
此外,姊妹兩人還以爬滿蟑螂的紙杯盛裝廚餘及燒焦食物餵食剴剴,讓他長期處於飢餓、寒冷與營養不良狀態。檢警調查發現,剴剴全身共有至少42處傷勢,包括牙齒斷裂、生殖器受傷等情形,最終於2023年12月送醫後,因低血容性休克不治身亡。
為何法院判無期徒刑?
二審法院認為,劉彩萱身為專業保母,卻利用幼童無力反抗、無法求援的處境,將剴剴當成情緒宣洩對象,在短短3個月內反覆以各種非人道方式施虐。更令人震驚的是,她還將凌虐照片傳給妹妹劉若琳,兩人彼此討論、評論施虐過程,甚至夾雜嘲諷與辱罵言語。
法院指出,剴剴生前最後數月長期生活在飢餓、綑綁、毆打與恐懼之中,身心承受極大痛苦,最終失去生命。考量劉彩萱犯罪情節與造成的損害極為重大,因此判處無期徒刑;劉若琳雖參與程度較低,但仍屬共同犯罪,判刑18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判決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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