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現役軍人韋姓男子,去年3月16日在宜蘭羅東中山公園飲酒,從晚上10點一路喝到隔天凌晨1點30分。
喝得酩酊大醉的韋男,隨後選擇自行開車返家,期間他偏離車道遭眼尖警方發現攔查,一靠近就聞到濃厚酒味,旋即對他進行酒精濃度測試,一驗數字達到接近致死級別的「2.2毫克(mg/L)」,高的嚇人。
據台北市政府官網介紹,酒精濃度達0.25mg/L就已會出現反應能力下滑、複雜動作出現障礙,肇事率提升2倍,當酒精濃度達到2mg/L時,已會出現吸中樞麻痺、接近死亡狀況,無法開車。
由於韋男當時為現役軍人,宜蘭地院日前依照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判處有期徒刑伍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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