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原生應用植物園2005年3月成立,是全台灣首座以「中草藥與原生植物應用」為核心的休閒養生園區。然而查其地籍謄本,植物園停車場使用的台東縣明峰段1000-2地號,土地屬山坡地範圍,卻無水土保持書件核准紀錄。

在山坡地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就擅自開發或使用,依《水土保持法》可處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若導致水土流失或毀損設施,更會觸犯刑責,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60萬元以下罰金。
本刊日前報導,吳家位於台東市區的立麗大酒店,涉及停車場的土地使用違規問題,立麗大酒店有3區停車場,經查,緊鄰飯店本館的第一平面停車場、二館前的第二停車場,及統一超商旁的第三停車場,都是農地違規鋪設水泥地而來,土地使用類別都是「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台東縣政府當時回應指出,2025年1月曾針對立麗大酒店違規使用農地的部分,處罰鍰6萬元,並限期改進,但截至目前尚未改進,地政處會累進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