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
紙本雜誌
登入
2026瘋世足
魅力基隆
房市熱話題
台北畫刊
房訊發燒榜
防詐鏡區
更多
Podcasts
最新
最新
娛樂
娛樂頭條
鏡大咖
影劇專欄
娛樂透視
試鏡間
穿衣鏡
蘭蘭夫人
政治社會
焦點
政治
社會
國際要聞
財經理財
財經
投資理財
頭家開講
職場人語
台灣名店
台灣老店
生意經
財經最前線
人物
一鏡到底
心內話
鏡相人間
深度報導
話題人物
鏡人物podcast
人間告別式
美食旅遊
好食
好旅
好飲
裴社長手記
生活
消費
運動
健康
車錶酒
錶誌
車誌
酒誌
奢華誌
瑪法達
瑪法達
專欄
鏡觀
鏡論
鏡評
鏡報專欄
名家專欄
訂閱電子雜誌
內容授權
廣告合作
下載APP
新聞自律綱要
《鏡週刊》AI使用準則
最新
最新
娛樂
娛樂頭條
鏡大咖
影劇專欄
娛樂透視
試鏡間
穿衣鏡
蘭蘭夫人
政治社會
焦點
政治
社會
國際要聞
財經理財
財經
投資理財
頭家開講
職場人語
台灣名店
台灣老店
生意經
財經最前線
人物
一鏡到底
心內話
鏡相人間
深度報導
話題人物
鏡人物podcast
人間告別式
美食旅遊
好食
好旅
好飲
裴社長手記
生活
消費
運動
健康
車錶酒
錶誌
車誌
酒誌
奢華誌
瑪法達
瑪法達
專欄
鏡觀
鏡論
鏡評
鏡報專欄
名家專欄
動態雜誌
2026瘋世足
魅力基隆
房市熱話題
台北畫刊
房訊發燒榜
防詐鏡區
更多
Podcasts
訂閱紙本雜誌
寄存送達
資料顯示狀態
一次無限滾動應顯示 12 筆
目前取得的資料共 1 筆
目前顯示的資料共 1 筆
取得的資料足以顯示,不需要發request
最終應顯示 12 筆
--
發request狀態
目前已發request 1 次
最終應發request 1 次
--
loading狀態
正在發request中:否
所有資料皆已被取得且顯示,關閉無限滾動功能
生活
【鏡法】同樣是送達 法律效果大不同
2020.11.26 07:58
案件於法院訴訟時,法院開庭通知、判決、函文都需要交付當事人,讓當事人知道法院的訴訟活動或決定為何,這就是法律所稱的「送達」。一般而言,法院是以郵寄方式,由郵政機關之郵差交寄(掛號附送達證明),最好的狀況是郵差至府上按鈴時,當事人在家並親自簽收(或由大樓管理員代收,當事人再拿印章向管理員領取)。但郵差的工作時間通常是白天,而許多當事人白天不在家、家中也沒有其他人,或是被告了心情不爽,郵差送掛號信來故意假裝沒聽到不開門等,都可能導致一直送達不到,影響當事人、甚至法院正常作業甚鉅,所以法律存在變通的「寄存送達」機制(可參考《民事訴訟法》第13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