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新制今上路 12行業適用7休1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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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將發揮法律人正義感,期許勞動部成為勞工的護身符。
新任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將發揮法律人正義感,期許勞動部成為勞工的護身符。
文|編務組攝影|陳毅偉主播|智偉

新版《勞基法》今天上路,勞動部於上個月27日公告了《勞基法施行細則》,列出了適用「7休1鬆綁」的12個行業,以及適用輪班間隔8小時的國營企業。

新任勞動部長許銘春於26日接掌勞動部,交接時,她曾表示將發揮法律人正義感,並堅持捍衛勞工立場,期許勞動部成為勞工的護身符。而許銘春上任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公告《勞基法施行細則》,以及《勞基法》第36條第4項(適用7休1鬆綁的行業),而《勞基法》第34條第2項但書適用範圍(適用輪班間隔8小時的企業)也同步於今日生效。

在「7休1鬆綁」方面,根據勞動部最新的公告內容,有12個行業在「時間」「地點」「性質」及「狀況」這4種特殊情形下,適用調整例假例外,可以連續工作12天。對此,外界初步估計受到影響的勞工約有270萬人。

指定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行業附表。(資料來源:勞動部)
指定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行業附表。(資料來源:勞動部)

在「輪班間隔鬆綁」方面,輪班間隔縮短為8小時的適用對象包括台鐵、台電、中油、台糖等特定人員;而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和婚攝業則被指定為8週變形工時的適用行業。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適用範圍。(資料來源:勞動部)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適用範圍。(資料來源:勞動部)

勞動部強調,此次修正秉持安全與彈性之原則,堅持勞工權益「正常工時不變」「週休2日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和「加班費計算費率不變」這4個原則,絕不容許有違規脫法情事,也會加強勞動檢查。

而勞動部也於官網建制了「線上備查系統」,於今日上線,就「加班彈性調整」「休息時間例外調整」以及「例假(7休1)例外調整」的部分供事業單位填報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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