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吃鱉了!男飲鱉湯冬季進補 開車返家酒測值竟達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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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男子自稱喝了3碗燉鱉湯進補,不料酒測值竟高達0.91毫升。(警方提供)
吳姓男子自稱喝了3碗燉鱉湯進補,不料酒測值竟高達0.91毫升。(警方提供)
文|潘姵如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從1月3日到2月15日執行第二波取締酒駕專案,經統計至6日為止,共計取締酒駕52件。警方4日晚間在南港區執行酒駕路檢時,發現一名男性駕駛渾身酒氣,經酒測值高達0.91毫升,他自稱當晚與友人食用燉煮鱉湯料理進補,因湯中有加米酒,他喝了3碗鱉湯後,欲開車返家,不料酒測值竟超標!

北市警局執行第二波取締酒駕專案,至6日為止共計取締52件酒駕。(警方提供)
北市警局執行第二波取締酒駕專案,至6日為止共計取締52件酒駕。(警方提供)

警方指出,當晚11時許,在南港區經貿一路攔檢該名年約50歲的吳姓男子,經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91毫升,吳男自稱晚間與友人在新北市坪林區吃燉鱉冬令進補,他喝了三碗湯後,開車上國道,要返回內湖區的住處,不料途中即遭警員攔查酒測。

警方除了依法將吳男移送偵辦外,同車的女性乘客,也因未勸阻駕駛飲酒後上路,以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5條連坐規定告發,處以600元至3000元罰鍰。

警方呼籲民眾酒後可「指定駕駛」、「酒後代駕預約」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安全返家,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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