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公務員爽放10天春假 勞動部教你這樣做

最後更新
明年農曆春節民間企業若想比照政府機關放10天連假,可以採用「8週彈性工時」規定。(東方IC)
明年農曆春節民間企業若想比照政府機關放10天連假,可以採用「8週彈性工時」規定。(東方IC)
文|謝文哲

明年農曆春節自1月20日到1月29日,共有10天連假,但不是人人都能「見紅就休」,民間企業員工若想要比照政府機關公務人員爽放10天,勞動部就指出可採「8週彈性工時」規定,不過需要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才能施行。

明年1月21日到1月26日為除夕到初五,但因除夕(1/21)、大年初一(1/22)適逢週末,因此在假期頭尾的1月20及1月27日調整休假,再加上1月28日、29日為週末,農曆春節從1月20日到1月29日,連休達10天,但是需要在前2週的1月7日、後1週的2月4日補上班。

勞動部指出,若要依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出勤,可運用《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8週彈性工時」規定,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按照上述做法,將週期內休息日與工作日對調以形成連假。也就是說,若工會不同意此做法,勞工就得在1月27日回歸上班後,再放週末的假期,另外,若雇主未經過同意就調整勞工出勤,將開罰2萬至100萬元。

延伸閱讀
鏡週刊掌握趨勢,領先一步: 從國際大事到生活小確幸,我們確保您不錯過任何一個重要瞬間,誠摯邀請您立即加入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