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會今(10)日下午與台灣民眾黨黨團進行協調會議,投資人討論議題包含:求償、債轉股權益保障、政府政策背書及國家賠償等,自救會並提出三大核心訴求。
第一,儘速進入司法程序,保障投資人求償權益,自救會表示,目前投資人各自尋求法律救濟,部分律師費用又相對高昂,導致不少投資人對提告有所顧慮,希望由民眾黨團協助尋找義務律師,統整受害人資料及證據,研議團體訴訟方式。
第二,已完成債轉股的投資人權益不能被忽視,因部分投資人於8月2日債務協商後,將原有公司債債權轉換為兆基屋管未上市股票,但對於相關企業後續營運及股票價值問題存有疑慮,自救會籲政府及相關單位正視已換股股東的權益保障。
第三,要求政府正視政策背書及監督責任,並研議國家賠償可能性。自救會投資人認為,當初購買公司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相關企業長期對外宣稱承攬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業務,並取得政府相關政策信任,因此政府是否應負起相對應的監督責任,值得進一步釐清。
投資人代表台北林先生表示,這次事件涉及人數眾多、金額龐大,許多投資人是基於對相關政策及業者的信任才投入資金,如今卻面臨公司債違約及債轉股後續權益不明等問題。
自救會指出,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在會中表示,將協助投資人尋找義務律師,整合相關資料並評估團體訴訟的可行性,原則上不向受害投資人收取費用;同時將諮詢主席黃國昌,進一步評估國家賠償的法律可能性。
自救會認為,本案除了單純的公司債違約問題,也涉及政府政策推動、業者監督及民眾對政策信任等層面,因此希望政府不要僅將事件視為單純民間投資糾紛,而應正面檢視政策執行及監督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