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前女友下跪「做愛or被砍死」2選一 男遭兵變報復二審改口認罪!80萬元調解獲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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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八軍團1名黃姓士兵,因不滿與前女友提出分手,竟持刀脅迫女方下跪道歉,並威脅「要嘛跟我發生性關係,要嘛讓我砍死」,示意圖。(翻攝自Freepik)
陸軍八軍團1名黃姓士兵,因不滿與前女友提出分手,竟持刀脅迫女方下跪道歉,並威脅「要嘛跟我發生性關係,要嘛讓我砍死」,示意圖。(翻攝自Freepik)
文|高皓筠

陸軍八軍團1名黃姓士兵,因不滿與前女友提出分手,竟攜帶美工刀、水果刀等凶器,潛入前女友租屋處,持刀脅迫女方下跪道歉,甚至一度威脅「要嘛跟我發生性關係,要嘛讓我砍死」性侵得逞。全案上訴二審後,黃男改口認罪,並與前女友達成80萬元調解,改判有期徒刑8年6月。

根據判決書指出,黃男犯時仍服役陸軍第八軍團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疑似不滿遭前女友出軌、提分手,憤而在2023年4月15日竟預謀帶上螺絲起子、美工刀、水果刀等凶器,破壞前女友租屋處防火巷遮雨棚後攀爬侵入,接著控制女方手機,再亮出水果刀將前女友喚醒,逼迫對方下跪道歉。

黃男甚至一度脅迫前女友「要嘛跟我發生性關係,要嘛讓我砍死」,隨後脫褲子威脅前女友與他發生性行為得逞,並在前女友母親趕到前迅速離開,前女友則案發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生活與社交功能大受影響。

全案審理時,黃男一審時全盤否認犯行,狡辯是前女友「主動要求發生性行為」「打最後一次分手砲」,但仍被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10月。黃男不服上訴,二審坦承犯行,並展現悔意,並依調解條件賠償前女友新臺幣80萬元並履行完畢,,獲得前女友具狀請法官從輕量刑,最終法院認定其犯後態度已有實質改善,合議庭撤銷原判決,改判黃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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