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閔熙珍被開除不構成解約理由
法院在判決書中表示,僅因閔熙珍遭到解任,並不能認定ADOR的管理工作出現空白,也無法認定公司缺乏業務計畫或執行能力;合約中亦未明文規定必須由閔熙珍擔任代表。法院並補充,HYBE對閔熙珍進行內部審查並予以解雇的過程「並無不當」。
NewJeans一方提出多項理由要求解除合約,包括:練習生時期照片與影片外流、HYBE公關部門員工貶低團體成績、HYBE旗下女團ILLIT被指抄襲NewJeans形象、ILLIT經紀人對成員Hanni的輕蔑言論,以及「壓片行銷」導致成績被低估等。然而法院認為,上述事件皆不足以構成違反專屬合約的法律依據。

NewJeans不服將上訴 仍無法恢復活動
法院同時指出,若成員未經ADOR同意擅自從事演出、廣告或拍攝等活動,每次違約將被處以10億韓元(約新台幣2,155萬元)罰金,且5名成員須共同承擔本次訴訟費用。這意味著在上訴結果出爐前,NewJeans將持續無法進行任何團體活動,等於無限期冷凍。
對於判決結果,NewJeans 5名成員透過法務代理人回應,強調「尊重法院的判斷,但與ADOR之間的信任已完全破裂,回歸公司並恢復正常演藝活動已不可能」,並表明將立即提出上訴。
ADOR靜待女團回歸
ADOR方面則發表聲明表示:「真心希望今天的結果,能成為藝人們冷靜回顧此事的契機,」並強調公司仍願意等待成員們的回歸。
閔熙珍新公司成立再添變數
這起糾紛可追溯至2024年11月,當時ADOR開除前代表閔熙珍,引發NewJeans成員不滿,隨後單方面宣布與ADOR解約,並拒絕支付違約金。ADOR隨即提起確認合約效力之訴。法院於2025年2月裁准ADOR的請求,禁止成員以「NJZ」名義進行活動或簽署商業合約。
而閔熙珍近期成立新公司「ooak(One of A Kind)」,一度令粉絲期待NewJeans可能「脫離ADOR重啟活動」,但隨著法院再度確認合約效力,這一希望恐再度落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