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是前往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投案,經實施酒測,其酒測值0.20mg/l,林男坦承自己是以打火機點燃塑膠杯引火燃燒機車,造成機車座墊後方及側板塑料遭燒毀,現場已由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派火場鑑識人員採證,調查偵訊後將依法將林男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