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風波源自2022年底的展覽,活動由港區藝術中心主辦、港區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陳大松出面邀請。李昀融因母親與基金會交情深厚,出於信任,答應免費出借文物。展期從該年的12月10日到隔年元旦,為期三週,都由藝術中心全程負責運送、布展與保管。

不料,展覽進行到12月27日上午,這批文物中,一顆重達20公斤的夜光石被人發現摔落地面,球體嚴重受損,出現如五十元硬幣大的破損,展場人員發現後除了立即回報,也向港區藝術中心向中國信託產物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認為現場沒有監視畫面、也沒有目擊證人,屬契約中「不保事項」,拒絕理賠。

港區藝術中心出面反駁,強調他們並沒有疏忽。律師主張,當初受聘的包裝貨運公司,只在裝車前核對展品名稱和件數,並未逐一檢查夜光石外觀或拍照留證,也沒對真偽進行鑑定。港區還稱,早在展出前的12月2日,就有承辦人巡場時發現夜光石掉落地面,靠近底座處已有破損痕跡;而展場前方設有紅龍柱和鐵鍊圍線,每天也安排三名志工導覽維持秩序,安全措施並非鬆散。

台中地院法官在沒有傳訊展場人員、也未實地勘驗現場的情況下,採信港區藝術中心的說法,認定展方已盡到保護展品的責任,夜光石損壞與展場無關,判李敗訴。
對此結果,李昀融難掩憤慨,直言判決「極不公允」,強調自己只是出於善意借展,如今卻被誣指卸責,他表示「一定會上訴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