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官司敗訴的洪惇學大有來頭,他是惇聚國際公司的執行長、知名精品代理商,手握世界最大精品集團LVMH旗下三個品牌的台灣代理權,還跨足時裝、珠寶、甜點等領域,公司員工超過200人,經常接受媒體採訪。
知情人士A先生告訴本刊,其實這是洪惇學第二次高調外遇,第一次洪妻為了家庭隱忍,沒想到洪竟然食髓知味,繼續亂搞,判賠200萬元,算是便宜他了!

A先生表示,今年44歲的洪惇學11年前與妻子結婚,陸續生下3名子女,婚後第5年,洪就與陳姓小三外遇,還生下一個兒子。洪妻得知後十分氣憤,但為了子女,她選擇原諒丈夫,因洪惇學要求,且陳姓小三個性乖巧,洪妻甚至答應讓陳女母子搬進家中,同住一個屋簷下,並由陳女負責照顧自己兒子在內的4名小孩,成了洪家的專職保母,但洪卻不滿足,又跟公司一名黃姓女員工搞不倫。

A先生指出,洪惇學4年前與小四黃女外遇,黃女學歷不高,但工作能力強,應對得宜,表現比同年齡同事出色,加上外型亮眼,很快吸引到洪的目光。雖然洪妻也在公司上班,但洪完全不給老婆面子,與小四談起辦公室戀情,二人還經常一同出席公開場合,讓擔任經理職的洪妻臉上無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