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 18:54 臺北時間

網路約炮竟遭12歲女童設局!家長怒告性侵 男因「關鍵對話」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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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帶女網友回家上床,沒想到對方竟謊報年齡,實際上是12歲女童。(示意圖,pixabay)
一名男子帶女網友回家上床,沒想到對方竟謊報年齡,實際上是12歲女童。(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名12歲少女小婉(皆化名)在網路上交友,與男網友阿國相約發生性行為,事後被檢察官控告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沒想到案情在法院審理時大反轉,原來小婉當初隱瞞年紀,自稱已經21歲,且雙方在事後再其他軟體巧遇,小婉還主動傳語音訊息跟對方嘻嘻哈哈。因此,法官認定阿國主觀上不知對方未成年,故判決無罪。

少女凌晨出門見網友

法院判決顯示,一名12歲少女小婉在「探探」結識網友阿國後,不到三天便在凌晨私自出門赴約,並被帶往男方住處留宿並發生關係。少女清晨返家時,面對父親的質問,雖一度試圖以「去超商買飲料」遮掩,但在母親勸說下才吐露實情。

家長提告男網友喊冤

小婉家長得知真相後暴怒,報警指控阿國手段卑劣,利用家人安全威脅少女,不見面就對家人不利,並強行脫衣性侵。阿國大聲喊冤,表示自己被少女的網路資料誤導,主張女方交友軟體與 IG設定的年齡都自稱是21歲,且外表看起來相當成熟,他一直以為是在跟成年女性交往,並非有意觸法。

少女謊報年齡戲謔男子

法官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多項疑點。首先,小婉雖堅稱曾告知真實年齡,卻無法提出證據;其次,案發後兩人的互動極不尋常。雙方在另一款交友軟體「OMI」再次配對巧遇,小婉主動戲謔問道:「你什麼時候進去(坐牢)?」、「你沒有要被關喔」,面對阿國無奈控訴被陷害,小婉則聲稱已向父親求情,強調「我有跟爸爸說不要告你」,還語帶調皮傳送語音嘲諷:「但我還是很想要知道,就很好笑,X!」、「你又不喜歡我,你跟我打炮幹嘛」。

醫院檢查並無強迫

台中地院近日判決被告阿國無罪。判決理由顯示,少女小婉在醫院檢查中,不僅精神狀態良好,且全身上下無掙扎外傷,私處也僅見陳舊性傷痕,與「強迫硬上」的控訴不符。法官認定,本案僅有少女的單方面說詞,缺乏其他有力補強證據,認定阿國犯意不足,判處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6.02.23 18:5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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