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詹姆士(呈)為何被判刑?
網紅「詹姆士(呈)」與賴姓攝影師曾前往全聯、家樂福等賣場拍攝影片,以「教大家如何不花錢」為主題,實際在店內拆封未結帳商品試吃。
影片中,他將飲料打開直接飲用,覺得不好喝後再放回貨架;也曾打開堅果、洋芋片食用後重新擺回,甚至刻意調整商品位置,試圖掩蓋痕跡,相關畫面曝光後引發輿論譁然。
業者提告不和解 影片下架仍難止風波
事件曝光後,兩大業者表態提告且不接受和解。對此,「詹姆士(呈)」也緊急下架影片並公開道歉,坦承是一時衝動做出錯誤示範,向業者及社會大眾致歉。
不過,爭議同時也帶來關注度,他的社群帳號粉絲數從原本約6,000人暴增至1.6萬人,在短時間內成長近萬人,引發外界對「流量與爭議」的討論。
一審緩刑遭撤 二審改判8個月
一審法院考量兩人已坦承犯行,並與業者達成和解、賠償共計40萬元,加上年紀尚輕,因此依妨害信用罪判處戴男6個月、賴男4個月徒刑,並給予2年緩刑。
然而檢察官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則指出,戴男身為網紅,明知網路傳播力強,仍為追求流量拍攝誤導性影片,已造成消費恐慌並嚴重影響業者商譽。
最終二審改判戴男8個月徒刑、賴男6個月徒刑,並撤銷戴男的緩刑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