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微博宣傳文案引發的爭議,林孝謙明確澄清,台灣電影若欲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依現行制度必須委由當地指定的發行單位如中影或華夏主導。他強調,包含宣傳口號與行銷操作在內,皆是由當地單位依其市場規範執行,製作團隊對此並無實質控制權。此一說法亦獲得官方認證,監製劉蔚然已向文化部說明原委,陸委會也公開證實台灣團隊無法干預當地的宣傳內容,釐清了團隊並非爭議文案的創作者。
關於1800萬輔導金獲利返還的質疑,林孝謙則給出了清晰的時間線與法規說明。他指出,製作團隊早在2026年1月中旬確認達到盈餘門檻時,便已主動聯繫影視局溝通返還事宜。然而,根據合約規定,必須等電影映演作業結束、備齊憑證並完成核銷後才能辦理。目前整體流程尚處於法定程序中,他承諾團隊絕對會依法履行責任,呼籲外界切莫在程序尚未完備前妄加揣測。
林孝謙有感而發地表示,《陽光女子合唱團》已在美、加、港、星、馬等全球多個地區上映,其初衷始終是傳遞愛與陪伴。他心疼辛勤付出的演員與工作人員成為輿論箭靶,並期盼這次風波能成為台灣影視界突破版權銷售困境的起點。他最後感性重申,這部作品的核心目標是為了增加理解、減少對立,希望各界能放下成見,為社會多留一點溫暖的善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