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喬安涉案2019年棄保潛逃美國,遭台北、新北、士林、桃園、花蓮地檢署發布通緝,去年在波士頓落網,但劉喬安卻提出政治庇護申請,並數度上訴企圖拖延回台時間,歷經十數個月的漫長行政與司法程序,終於在月4日由駐美西、美東等2聯絡組會同ERO執法人員將她押解遣返回台,當天晚間一入境桃園機場,便立即將她逮捕上銬。
刑事局5日訊問劉喬安並製作筆錄,劉女卻說身體不適、呼吸不到空氣,要求送醫。第一次經警方評估後未立即送醫,約過2小時,中午12點多她二度表示不適、呼吸不到空氣,警方為求謹慎,派遣救護車將她戒護送往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檢查,在院方檢查後,確認其狀況無虞,才又帶回刑事局完成筆錄。這一來一往再加上等候律師陪偵時間,警方花了8個小時才完成訊問,移送新北地檢署。
新北地檢署晚間複訊後,認定劉喬安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一級毒品罪,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今凌晨召開羈押庭後,法官裁定將劉女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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