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6月20日,端午連假剛結束,台中霧峰國小一名四年級男生打開教室大門,就被眼前毛骨悚然的景象嚇得放聲尖叫,二名少女眼睛、嘴巴被布條及膠帶蒙住,雙手被繩索反綁,脖子也被繩索纏繞在椅背,慘死講台旁邊。

死狀驚悚 氣窗留指紋
警方接獲校方通報到場,初步勘驗發現,二名死者身上沒有證件,樣貌像是國中生,衣著大致完整,教室內桌椅並不凌亂,現場也沒有激烈打鬥痕跡。
警方詢問老師,確認放假前已將教室門窗鎖好,而教室大門沒被破壞,窗戶也沒被撬開,只有氣窗被打開。
鑑識人員蒐證後,在氣窗附近採集到多枚指紋,考量氣窗位置較高,四年級小學生不易碰觸,加上學校在連假前有做過大掃除,警方認為這些指紋是重要線索,二名死者應該是在凶手的帶領下,從氣窗爬進教室,之後在裡頭遭到殺害。

由於無法確認死者身分,警方先從衣著進行推論,因二人衣著輕便,腳上還穿著拖鞋,研判應該不是外地人。命案消息傳開後,二名失蹤少女的家長到場指認死者就是他們的女兒,二人都是霧峰國中學生,林姓少女就讀國一、吳姓少女則是國三生,二人是鄰居也是好友,經常相約外出。

家屬表示,二人前一天一早共騎一輛腳踏車出門,沒想到再也沒有回家。警方後來也在霧峰國小後方,找到二人所騎腳踏車。
課本藏信 揪出關係人
警方初步勘驗後,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法醫相驗屍體,發現林女有遭性侵跡象。
二名國中女生為何會在端午連假期間,進入霧峰國小教室?若是被陌生人綁架,教室內外應該會有明顯的掙扎痕跡,但現場並不凌亂,只有氣窗開啟,所以她們可能認識凶手,才會自願進入教室;至於凶手是誰?只有一個?還是好幾個?檢警抽絲剝繭,逐一釐清。

由於當年學校沒有裝監視器,檢警只能從現場的指紋及死者生前交友情形進行追查,比對指紋後,排除學校的教職員及學生涉案,便把調查方向轉往校外人士。
一名刑警想起,霧峰國小曾發生過一起手法類似的性侵案,被害學生A女在同一間教室遭人綑綁、侵犯,該案嫌犯陳志明事後未出庭、遭到通緝。另一方面,陳志明也曾因五件性侵女童案,入獄服刑5年,且陳家距離霧峰國小僅一百公尺,有地緣關係。為此,檢警特別進行比對,發現氣窗上的一枚指紋,與陳志明相符。

檢警研判,交友單純的二名女學生,不可能無故跟著有性侵前科的通緝犯進入教室,訪查二人房間及親友後,在吳女課本發現一封從台中成功嶺營區寄出的情書,寄信人陳寶源正是陳志明弟弟,情書內容顯示,吳女與服役中的陳寶源是情侶。
檢警再次比對氣窗周邊採集到的指紋,發現有陳寶源指紋;掌握事證後,前往成功嶺將陳寶源帶回偵訊,並循線逮捕陳志明。兄弟倆到案後,得知事跡敗露,俯首認罪。
起意性侵 勒斃還姦屍
陳姓兄弟向檢警供稱,陳志明性侵A女後,A女家長提告,他害怕坐牢,便逃到北部,因此遭到通緝,後來得知弟弟的吳姓女友認識A女,便趁端午連假返家期間,要弟弟請吳女約出A女,目的是對A女進行報復。

不過,案發當天,吳女並未將A女約出,而是與學妹林女一起赴約。四人在霧峰國小籃球場碰面後,陳姓兄弟帶著二名少女進入校園,並以聊天為由,帶著她們從氣窗爬進教室。
進入教室後,陳志明先質問吳女,為何沒把A女約出來?二人爆發口角。後來,他見同行的林女外型清秀,竟起了歹念,拿出預藏的尖刀與童軍繩,綑綁林女及吳女,接著將自己穿的汗衫撕成布條,蒙住二人雙眼,再用膠帶貼住二人嘴巴,並在教室講台上,當著弟弟面前性侵林女,弟弟見狀,也未出聲阻止哥哥。
陳志明犯案後,一度與弟弟離開教室,到戶外討論下一步該怎麼做。陳志明因性侵A女已被通緝,擔心林女報警,會罪加一等遭重判,主張殺人滅口,弟弟因吳女是女友,不願下手,但陳志明堅持不放人,一向對哥哥言聽計從的弟弟最後只好配合。兄弟倆返回教室,先後將林女及吳女勒斃。

更惡劣的是,二名少女死亡後,陳志明再度起了淫念,又性侵林女遺體,完事後,兄弟倆簡單清理現場,把二具屍體留在教室裡,直接離開,直到隔天早上才被發現。
寵出慣犯 與弟皆槍決
檢警深入調查發現,陳姓兄弟從小備受溺愛,陳家經營雜貨店,附近學童經常到店裡買東西,多年前陳志明就因性騷擾女童,遭家長上門興師問罪,陳母袒護兒子,一概駁斥指控;也許是慈母多敗兒,之後陳志明的性格越來越扭曲,甚至犯下多起性侵案件。
因罪證確鑿,陳志明、陳寶源很快被檢方起訴,法院審理後,認定二人手段凶殘、惡性重大,判處死刑定讞。由於陳寶源案發時具有軍人身分,案發隔年就被軍方依《陸海空軍刑法》執行槍決,而陳志明也在案發2年後,遭槍決伏法。至於當年發生恐怖雙屍命案的霧峰國小教室,後因921大地震嚴重受損,已拆除重建、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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