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告訴本刊,聲寶沒有拒收A規面板的理由,當初的買賣契約,是由聲寶的採購持公司章,會同法務一同簽署,總公司明明知情,卻不處理,讓協力廠商陷入困境之中,上市櫃公司應有的誠信原則蕩然無存。
為了這個交易案,劉先生忙得焦頭爛額,但股東卻認為他處理方式不佳,紛紛撤資,導致公司及他個人信用面臨破產,為彌補龐大的財務缺口,他白天努力想辦法收尾,晚上還要跑外送賺錢,身心俱疲。

「我自問沒有不法,卻面臨無解的困境,實在忍無可忍,為了討回公道,我已經對聲寶提出刑事告訴,要他們付出代價!」劉先生說,他與律師研究後,決定到台北地檢署控告聲寶「締約詐欺」「履約詐欺」,盼檢察官明察,為他主持正義,也呼籲政府正視相關問題,保障小公司的生存權利。
針對相關指控,本刊致電聲寶總公司查證,聲寶強調,所有應付款項均已支付,但因為雙方主張存在差異,形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狀況,因此聲寶也提起訴訟,交由法院做公正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