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方調查與法院判決,松男的犯罪期間主要集中在2020年至2024年間,受害學童年齡僅介於8歲至12歲之間。松男為了滿足一己私欲,犯案足跡遍及學校宿舍、棒球教室、出外比賽期間甚至是在其私人車輛上。其惡行包括在獨處時撫摸多名學童下體、強迫學員為其口交或對其進行肛交,甚至在開車時,要求坐在後座的2名年幼球員脫褲互磨下體。種種令人髮指的獸行,嚴重踐踏了學童的幼小心靈與人格健全發展。
本案目前由檢方分三波進行起訴。第一波針對其侵害32名學童、共計犯下的90宗罪行,一審法院已依各罪分別判處1年6個月至8年6個月不等刑期,松男不服提出上訴,隨後遭到台中高分院駁回,目前全案正上訴審理中,尚未定合併應執行刑。今宣判的則是第二波針對另外10名學童、共22罪的部分,法官審酌其惡性重大,判處19年徒刑。
針對松男的連環犯行,檢察官在起訴時痛斥其身為人師,卻嚴重敗壞師德,完全違背了家長與社會大眾對教育者的託付,行徑令人髮指,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由於目前除了前兩波起訴外,檢方仍持續擴大清查,且第三波涉及10多名受害者、共19罪的部分也還在法院審理當中,因此松男最終需要入監服刑的總年限,必須等待所有波次的審理告一段落後,再由檢察官統一向法院聲請裁定最終的合併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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