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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遭男同事看光」又被逼辭職!正妹消防員爭國賠 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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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宜蘭女消防員因洗澡時遭男同事闖入導致身心受創,請病假還被刁難,故聲請國賠。(翻攝Google Maps)
宜蘭女消防員因洗澡時遭男同事闖入導致身心受創,請病假還被刁難,故聲請國賠。(翻攝Google Maps)
宜蘭縣消防局彭姓女隊員前年底備勤洗澡時遭男同事偷窺,事後因身心受創請假,卻慘遭長官百般刁難甚至逼退,彭女憤而提出國賠,日前宜蘭地方法院已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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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內容顯示,原告於111年12月間值班備勤時,遭沈姓男同事闖入私密空間,導致正在盥洗的她驚嚇無防備、洗澡被看光,造成原告身心崩潰,確診罹患急性創傷壓力反應,醫囑建議至少休養2個月。
不料,她檢具證明申請假別療養,卻遭到林姓大隊長等人以內部人力吃緊、嚴重影響勤務為由退回假單,接任的分隊長甚至自行限縮「只有住院才准病假」,揚言若不到工就以曠職論處,導致原告在身心交瘁下被迫請辭。
涉案的沈姓男消防員後續已被記過2支並調職,並依侵入住宅罪判刑3個月確定,事件更引發政治與社會漣漪,國民黨籍宜蘭縣議員黃浴沂更因在議會失言嘲諷「洗澡為什麼不鎖門?是要引誘人家去看嗎?」瞬間點燃公眾怒火並引爆輿論撻伐,民間團體與政界隨後為此發起遊行聲援,監察院也於2024年底正式通過對宜蘭縣消防局的糾正案。
受害的彭女事後也提告消防局拒給公傷假、病假等,求償195萬多元的國賠,儘管消防局在法庭上辯稱彭女盥洗時不符備勤「整裝待命」的要件,但地方法院日前審理後嚴厲指出,健康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行政機關絕對不能把機關人力、同仁觀感或有沒有住院等因素做不當連結。
法院判定消防主管自行創設限制確有過失,應負擔醫療費與精神慰撫金共6萬5310元,其餘求償則遭駁回,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原告離職後已透過考試重新回任,目前於北部其他縣市繼續服務。
更新時間|2026.06.29 10:1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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