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今(2日)一審宣判,因林、黃均「坦承犯罪」,林宜瑾判刑7年,褫奪公權4年,黃姓女主任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提供義服勞役200小時。全案可上訴。
2026.07.02 14:54 臺北時間快訊!林宜瑾一審宣判/涉詐領助理費1412萬 林宜瑾「坦承犯罪」一審判7年時事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案,台南地院今(2日)一審宣判。(翻攝自林宜瑾臉書)發布時間:2026.07.02 14:54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2026.07.02 14:55 臺北時間文 吳妍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立委王定宇賴清德陳亭妃陳柏惟王義川郭國文補選湧言會助理費台南市林宜瑾褫奪公權台南地院民進黨籍立委林宜瑾被控從2009年起擔任民代16年期間,透過服務處黃姓主任以人頭助理、掛名助理、低薪高報方式共詐領助理費1412萬元。台南地院今(2日)一審宣判,因林、黃均「坦承犯罪」,林宜瑾判刑7年,褫奪公權4年,黃姓女主任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提供義服勞役200小時。全案可上訴。更新時間|2026.07.02 14:55 臺北時間延伸閱讀涉詐助理費1412萬遭起訴 立委林宜瑾發聲:願意承擔錯誤【時事焦點】高虹安案翻版 綠委林宜瑾涉詐助理費200萬元當議員就詐助理費!林宜瑾16年A走1412萬 檢方2原因:建請法院從輕量刑支持鏡週刊小心意大意義小額贊助鏡週刊!贊助本文每期 $35 元動態話題報導無限閱讀解鎖新鮮事加入訂閱會員鏡週刊加入追蹤訂閱下載鏡週刊加入追蹤訂閱下載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獨家深度分析報導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