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今天受訪,關於離婚日期的部份,她說,當初辦完離婚換完身分證,趙去改戶籍地,所以又換了一次,結果就忘記離婚日期了,「他自己記錯了」。陳幸妤說,不是7月,是趙跟朋友講錯,朋友也就跟著講錯了。
至於2300萬的教育基金,陳幸妤說,店面贈與就贈與,自己沒有要追討,不過小孩都姓趙,也沒有要改姓陳,小孩都是趙家的孩子、孫子,以後祠堂也是她們要拜,兒子還是長孫,他那麼會賺錢,生意那麼好,喜歡他的病人很多,對他來說就不是太大的錢。
陳幸妤表示,那(2300萬)是自己贈與孩子在戶頭裡面的錢。她提到,當初被唸說不會理財只會定存,趙建銘稱要幫小孩投資理財,離婚以後投資理財,錢等小孩長大以後才要還,現在小孩都成年人了,可以還了吧?他們在國外念書,這筆錢也差不多吧?
陳幸妤說明,錢在3個小孩分別的帳戶,本來就是3個小孩的名下,只是帳戶、密碼都是他在保管。她透露,老大曾經有問趙說,可不可以說理財裡面是正還是負?每次講出來前後都對不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