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財務造假、吸金詐騙!許家印背負哪些重罪?
根據《新華社》報導,許家印身為恒大集團實際控制人,全面掌控集團、恒大地產及旗下多個企業。在2016年至2021年間,恒大透過持續、大規模的財務造假手段,嚴重虛增資產並隱瞞巨額負債。
不僅如此,許家印與恒大集團還透過行賄手段控制金融機構,違法套取信貸與保險資金,並實施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訊息、單位行賄、違法發放貸款、違法運用資金等多項犯罪行為;許家印甚至利用職務便利,組織財務造假並以分紅名義侵占公司財產。
造成的危害史無前例 56名涉案高層全數獲刑
法院指出,恒大集團與許家印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權益,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造成特別重大的經濟損失與社會危害。因此依法數罪並罰,判處許家印無期徒刑,並強調犯罪所得將繼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且「退賠損失」將優先於罰金與沒收財產執行。
除了許家印之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南山區人民法院同日也對其他相關涉案人員進行一審宣判,依法對甄立濤、柯鵬、許騰鶴、杜亮等56名高層及涉案人員,判處18年至1年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併科罰金或沒收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