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金東煥過去認為被同事刁難,竟然擬定死亡名單,試圖要殺了他的6名前同事,還策劃了作案時間、地點、逃跑路線,2026年3月17日凌晨,金東煥在釜山一處公寓殘忍刺殺了機長A先生。
而在該起命案的前一天,金東煥已在京畿道嘗試勒斃另一名機長B先生未遂,殺害A先生後又馬不停蹄地趕往慶南昌元試圖尋找第3名目標C先生。他犯案後,不斷更換衣物、轉乘大眾運輸工具試圖逃跑,最後仍於14小時後在蔚山落網。
金東煥先前曾表示,對自己所犯的罪行沒有任何悔意、愧疚,甚至認為是這些前同事們搞小團體,有組織地陷害、刁難他,才會逼得自己痛下殺手。
法院認為,經審查相關證人、證詞,且金東煥對自己的行為毫無悔意,未向受害者及其家屬尋求原諒,甚至在審判期間仍透露自己的意圖,殺害其餘受害者。為防止他繼續作惡,因此判無期徒刑,還要佩戴電子腳鐐長達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