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阿思家人因反對2人跨國戀情,曾多次提出分手,無奈遭吳姓男友拒絕,吳早在9月初就買好冰櫃、行李箱,準備以冰櫃藏屍預謀犯案。又因為吳的公司員工多數是遠距離辦公,少有人出入辦公室,才會將冰櫃選擇放在辦公室內。吳用行李箱運屍後,暫時藏放在辦公室冰櫃,懷疑吳一時間還不知道如何處理遺體,才會預謀藏在冰櫃。
吳嫌坦承,12日深夜帶著行李箱前往女友阿思住宿的旅館,進去後徒手勒斃阿思,將遺體裝進行李箱,直接開車載回200公里遠的台中公司冰櫃藏放,行徑相當大膽。儘管吳坦承一時情緒失控,但警方根據吳預謀帶行李箱,犯後藏屍地點,懷疑他早有預謀。
台中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獲報後,立即指派檢察官陳東泰指揮萬華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破此案,經相驗阿思遺體完畢並複訊吳男後,認定吳男涉犯刑法殺人重罪,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昨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