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扣除額是單身9萬元、夫妻合併申報18萬元,但如果列舉捐贈、人身保險費、醫藥費、災害損失、房租支出、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等6項明細,合計金額能大於標準扣除額,那麼選列舉扣除額就能省到稅。
提高列舉扣除額3招:
- 善用人身保險:每位被保險人能扣除2萬4千元,可列舉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要保人與納稅義務人須為同一申報戶),也別漏掉全民健保費可全額扣除!
- 收集醫療單據:醫藥生育費可核實認列,但必須是針對身體病痛接受治療所支付的費用,像是醫美整形、坐月子、照護費都不能列報。
- 列舉租屋或購屋:房屋租金支出每戶12萬元為限,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每戶30萬元為限(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二者只能擇一列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