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單身新鮮人的減稅紅包為例,年薪低於40.8萬元者免稅(免稅額8.8萬元+標準扣除額12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如果以本薪12個月、年終獎金2個月計算,相當於月薪3萬元以下免稅。 若為雙薪家庭且育有1名5歲以下子女,則年薪低於102.4萬元者免稅(免稅額8.8萬元×3人+夫妻合併標準扣除額24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2人+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2萬元)。 2018年減稅紅包大放送(適用2019年5月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