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4年前W妻整理丈夫衣物,在口袋找到某溫泉飯店的湯屋泡湯消費發票,找徵信社調查後,發現丈夫同年3月趁上班空檔跟L姓女老師二人一前一後外出,相約到校外的餐廳碰面約會,還續攤開房間,W妻憤而提告。
L師出庭時雖矢口否認,辯稱不知W男已婚,但W妻提供她與L師通話的錄音檔,證實L師明知W男已婚也曾向原配致歉,但仍與W交往,還被抓包跟W開房間,W妻決定不忍了向L師提告,士林地院判賠12萬元。
知情人士A先生透露,現年60多歲的W姓男教師不顧已婚身分跟女同事過從甚密不是第一回,擅長理財投資的他總是以分享投資心法,或是透過炫富手段,像是曬雙B名車、到國外旅遊、喝高檔紅酒等照片接近女同事,因為L師被W妻提告,W的黑歷史才隨之曝光。
「希望他們能適可而止,不然在學校亂搞真的很難看!」A先生說,W、L任教同科系,也都是導師,傳出婚外情後,二人非但未遭懲處,甚至W、L二人持續高調曬恩愛,時常在辦公室有親密互動,讓同事無法接受。
年初有人發現他們一同參加研習會,二人簽完名就不人見影,懷疑二人又蹺班約會,向1999檢舉,校方調查後,卻說未發現二人離校也未離開研習會,不少同事擔心恐讓W、L更有恃無恐,助長不倫戀歪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