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不是還有其他國的蛋也標示不清呢?衛生局說要裁罰,裁罰之後呢,誰能告訴我們這些蛋的流向?」2023年9月,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在記者會上砲聲隆隆,痛批民進黨政府把關失能、質疑進口蛋的標示及流向不清,還稱「人民只能自力救濟找壞蛋」。未料,她老公張簡正偉開設的食材行,近期卻因涉嫌將中國、越南食材「改標」洗產地,已遭高雄地檢署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詐欺罪嫌偵辦。

買中國芝麻 分裝貼標台灣
本刊接獲爆料,指邱于軒老公張簡正偉擔任負責人、獨資成立的「大發食材行」是食品倉儲盤商,去年11月間將「白芝麻」及「香菇(鈕釦菇) 」販售給高雄市多家餐廳店家及學校,未料卻被查出,所販售的芝麻、香菇,包裝雖標示「產地:台灣」,但實際上可能來自中國及越南。
高雄市衛生局獲報後,去年11月13日前往大發食材行展開校園午餐食材追溯稽查,並將抽驗、查核報告函送雄檢調查,待司法釐清。

本刊調查,張簡正偉是在去(2025)年11月初向「麥多多實業社」購入1箱18公斤的「金香炒麻仁(熟)」,該食材紙箱外部標示品名是「炒麻仁」,製造商是彰化芳苑赫赫有名的「富味鄉食品」,產地則標示「中國」。未料,食材行購入這箱中國產的芝麻後,分裝成品名為「白芝麻」的食材,並自行將產地為中國的芝麻「貼標」改為台灣國產,再販售給下游店家、甚至校園,成為學童的營養午餐食材。

檢方從高市衛生局的稽查報告發現,這些透過大發食材行「洗產地」的中國芝麻,已在去年11月間出貨給高雄的學校及不知情下游店家,包括林園的王公國小、咚雞咚雞(鳳山加盟店)、悟饕(鳳山)、左餃右餃(熱河店)、老山西鍋物(楠梓)、卡濰咖啡(左營)、極鮮火鍋(鳳山五甲)等。
進越南香菇 流入林園國小
不只如此,檢方也查出,去年11月5日,大發食材行另向高雄鳳山的「欣意食品」購入1箱27公斤的香菇,產地標示原是越南,沒想到,該食材行又依客製重量在廠內進行分裝,並自行印製食品標籤,貼標成台灣國產的「香菇(鈕釦菇) 」,接著在隔天賣給不知情的下游店家,其中有2公斤恐流入高雄市林園國小。

據透露,高雄市衛生局前往大發食材行稽查時,除查到銷貨單及分裝好的庫存白芝麻及香菇,另發現紙箱印有「中國」產地的芝麻,以及紙箱外包裝印有越南文「NAM HUONG」的香菇,相關資料及照片、單據已移送雄檢偵辦。

爆料者告訴本刊,我國目前海關禁止中國香菇進口,允許越南香菇進口,不少立委過去均曾質疑,中國香菇可能混充成越南香菇,再轉進台灣銷售,大發食材行所涉及的貼標、洗產地行為,恐讓不知情的學校或下游店家買到來路不明的食材,衝擊民眾甚至是學童的飲食安全。

得標26案 遭罰140萬
事實上,邱于軒及老公張簡正偉都是政治世家,邱父邱大展曾任北市財政局長及國民黨行管會主委,婆婆、即張簡正偉的媽媽則是前高雄縣議員黃碧霞。本刊調查,2018年邱于軒競選議員期間,張簡正偉開設的大發食材行,曾提供貨車給邱于軒改裝、供宣傳使用,邱還在臉書貼文形容這部「軒」傳車就是她的「最佳行動分身」。

邱于軒過去也曾遭質疑,協助老公張簡正偉的「大發食材」及「大發冷凍食品」等公司標得高雄市中小學營養午餐標案,涉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貪污治罪條例》。
前促轉會副研究員吳佩蓉當年指控,邱于軒在2019年1月間發函給高雄林園高中,文中寫:「貴校家長陳情有關營養午餐菜色不佳問題,亦反映貴校在加入員生消費合作社後,疑似有回饋金之傳聞,為保護貴校名譽將著手調查,以維護校方家長和師生之權益」,並請學校「提供5年內營養午餐得標廠商的合約、菜單和價格表,以杜悠悠之口。」
隨後,在當年2月間,張簡正偉的大發食材行申請加入消費合作社,並成為試辦廠商;3月間,該公司便開始參與營養午餐投標,並連續獲得林園高中等共26筆標案,總得標金額571萬餘元。
儘管此案當時經雄檢偵辦以查無不法簽結,但監察院卻認定,張簡正偉參與26筆高雄市政府與學校採購案,卻未在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妻為邱于軒,已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共重罰他名下2間公司140萬餘元。儘管張簡正偉當時不服向監院提出訴願,但經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審查後,認為原處分無違法或不當應予維持,訴願駁回。

議員妻撇清 不與先生混談
事後張簡正偉發聲明說,單純是因邱于軒當時是新科議員,他們還不熟悉行政法規和新身分,因此若有罰款會虛心接受,但有人以特權,甚至各種極盡侮辱的字眼,來明示、暗示他靠著太太邱于軒的關係特權投標,「這樣的羞辱,我不認為我需要忍受。」
邱于軒則強調,此事跟她個人無關,被裁罰的對象是她先生的公司,不是她;她個人在外界遭受質疑之處,都已在法院相關訴訟中得到清白,無任何不法情事,希望外界不要將她和她先生的事情混為一談。
如今張簡正偉又因名下的大發食材行涉貼標、洗產地遭偵辦,且同樣涉及校園的營養午餐,真相有待司法儘速釐清、查明。
張簡正偉回應:有改標但無詐欺意圖
張簡正偉回應表示,公司確有因改標遭偵辦,「標示錯誤是我們有做錯」,但此案是因信賴主管機關指導與登錄系統,致產生認知錯誤,絕無詐欺意圖,更未因標示調整獲取不法利得,公司將負起行政責任,配合司法機關調查,並落實更換正確標示。另這是他公司的事,與老婆邱于軒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