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的是,李姓男子早在早在2004年4月就被家屬通報失蹤,後來也被法院宣告死亡。為確認死者身分,警方拿出現場照片讓家屬指認,李妻一眼就認出死者身上的衣褲,與丈夫失蹤前穿的相同,且駕照上的照片就是她丈夫沒錯,加上比對李父的骨頭、牙齒DNA,證實死者就是李姓男子。

警方調查發現,李男生前疑有婚外情,對象是一名在釣蝦場工作的洪姓女子,訪查後得知洪女的前夫賴男曾在朋友面前撂下狠話,說李男搶了他老婆,揚言殺了對方。
警方請洪女到警局,她一看到滿滿的白骨照,眼淚就不聽使喚地掉了下來,警方突然開口問她:「李男被殺是在妳離婚前,還是離婚後?」洪女反射性地回答:「離婚後啦!」話一出口,她的心防瞬間瓦解,邊哭邊說:「我叫前夫去自首吧!」

警方循線將動手的賴男逮捕,負責偵訊的刑警告訴他:「小李在鐵桶裡16年,那麼久沒被發現,是他欠你的!當年是他對不起你,也是他欠你的,但是16年後,他的屍骨被發現,表示他欠你的已經還完了,現在只剩你欠他的!」這番話讓賴男的心防崩潰,他掩面痛哭,埋藏心中16年的祕密終於有了宣洩出口,俯首認罪並清楚交代犯案細節。
賴男認為,自己會離婚都是李男害的,因此對李十分不滿。2004年4月某天,他在路邊與李男偶遇,2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過程中,賴男勒住李的脖子,接著隨手拿起身邊的石頭,往李的頭部重擊,李因此昏厥倒地。賴男見狀,把李男拖到自己的貨車後車廂,載到彰化縣大村鄉某國小附近,並用車內繩索將昏迷的李勒斃。

行凶後,賴又開著車,將李的屍體載到自家偏僻的祖厝,並將屍體頭下腳上塞進鐵桶,然後蓋上蓋子,將鐵桶推上車,載到祖厝後方的巷子棄置,一放就是16年。
法官審理後,審酌賴男犯後態度良好,賴的前岳母也支付300萬元,與李男家屬達成和解,最後將賴判刑12年半,讓他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