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葉姓女子育有4名孩子,今日上午駕駛白色休旅車,先將老大送至國小上學,再折返載著分別1歲半、3歲及5歲幼子出門,行經礁溪南北三路與東西五路交叉口,因沒有號誌,她疑似未查看路況,和騎乘醫療輔助代步車的簡婦發生猛烈碰撞,由於簡婦遭撞飛,重摔再被車輪輾過,經搶救仍傷重不治;葉姓女子則受到輕微擦傷。
警方獲報到場處理,發現葉姓女子當時車上都沒安全座椅,3名幼童直接坐在副駕及後座,所幸只有1名男童在劇烈搖晃下,手部擦挫傷,沒有大礙。
警方對葉姓女子酒測和唾液快篩,排除酒駕、毒駕情事,訊後依過失致死等罪嫌移送法辦,至於詳細車禍原因,警方將進一步釐清。至於幼童未依規定乘坐安全座椅,警方也將依法開單,最高可處3000元罰單。
警方呼籲,依據交通部函釋,簡婦所騎乘的「醫療輔助代步車」在法律地位上視同「行人」,汽機車駕駛人在道路上遇見時,必須嚴格比照「禮讓行人」的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