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心怡、游濤、廖奕暘/台中報導
持續追蹤這起社區糾紛,多名住戶指控,社區主委「自當法官」,訂出多條不合理規範,其中包含包裹逾期3天罰1000,或是未依規定倒垃圾,一包垃圾就要罰500,甚至還有人因為在會議中發言,被認為是干擾會議,最後一共挨罰4萬,痛批主委亂訂規則當皇帝。對此當事主委也反駁,強調一切都是依規約執行,並非他一人決定。

主持人:「落實智慧管理,實至名歸,恭喜!」
兩年一度的台中樂居金獎志在表揚優秀社區及物業管理公司,得獎者知名度將大大提升,甚至有望帶動房價提升。然而這回爆發管委會衝突的社區也被住戶指控,主委為了獲獎,衍生出一系列罰金制度。
管委會PO出開罰公告,車輛停在車道上或公共空間一次開罰1000、車輛漏油或堆放雜物一次開罰500、逾期沒領包裹
則採累進制度,最高也能開罰1000,另外還有未依規定使用垃圾袋,一包垃圾就罰500,以上罰則如果被視為重大惡意違規,還得加罰2000至5000。

投訴人 B住戶:「主委自以為他是法官,所以他在社區有最高裁量權,然後他會透過外包物業還有公司去做檢舉、蒐證,不會做任何勸導,只要認為違反規約就會開罰,而且併入管理費裡面。」
住戶爆料,有人因為車輛漏油,但因為上班無法及時處理就被開罰1萬;還有人租客準備搬離,因為垃圾清潔室沒開,先將垃圾放在外頭,也被開罰1萬。當中最離譜的就是住戶在會議中發言,卻被認定干擾會議,一共被檢舉15次,罰金高達4萬5000元。

投訴人 C住戶:「(主委)覺得這個是重大惡意就是罰,罰3000然後多多少,加重罰金多少這樣子,全都都是他自己一個人主觀認定。」
非本案委任律師沈靖家:「如果說你(區權會)也同意(罰金)的話,其實在法律上就是構成一個契約的關係,但是這違約金必須要符合一個比例原則。」

面對住戶高分貝質疑,主委表示,所有開罰行為都是依規約授權制定的管理辦法執行,並非主委個人決定,社區規範也和樂居金獎無關,罰金也將併入社區基金。
只是種種規範鬧得社區雞犬不寧,將來要是沒妥善處理,無疑是對社區風氣一大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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